今天又聽外籍看護Wita提到她有一位認識的印尼移工想逃跑,此是剛來台灣才幾個月的廠工,來台灣時已支付不少的仲介費(平均要一年的薪資才能還清)。但工作才一個多月,就被工廠辭退,換一個工廠又要付四萬元的「買工費」給仲介;結果工作了二個月又被工廠辭退,要找另一個工廠工作又要付買工費。
該移工懷疑工廠與仲介合作,透過收取買工費不法得利,可是打去1955得不到幫助,自己實在是無法再支付,又不想回國,因為已借了很多錢,因此萌生逃跑之心,想去打黑工賺錢。
「買工費」在台灣是非法的收費項目,根據《就業服務法》,仲介不得向移工收取「買工費」,也不能以「買工費」名義向雇主收費,僅限於向雇主收取登記費與介紹費,且總額不得超過移工第一個月的薪資。
上網查詢到立法院有一文〈外籍勞工遭「買工費」剝削之問題研析〉,是108年的文章,文中提到有許多不肖仲介在外籍勞工期滿續約或是轉換雇主時,仍變相收取所謂的「買工費」持續剝削。期滿續約的買工費行情平均2到4萬元,期滿轉換雇主平均4到8萬元不等 。
文中還提到對於外籍勞工而言,檢舉非法仲介之風險很多,包括自身安危、蒐證不易及工作機會等原因的考量下,加上語言不通,多半會選擇隱忍甚至逃逸。但現在已是114年,6年過去了,問題依然如此存在。
台灣目前有近十萬名逃逸移工,且愈來愈多,外籍勞工逃逸的因素包括工作情形、生活適應、管理方式、社會支持、外籍勞工政策、想賺更多錢等,但「不肖仲介的仲介費、糾紛與剝削」常是主因之一。
我們都不希望外籍勞工逃逸,此是影響社會的問題之一。但這幾年已聽到許多實例,都是因為非法高額買工費想逃跑,政府何時才會正視此問題呢?
◎ 移工逃跑
◎ 逃逸誘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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