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要求雇主負擔:離境機票、回國機票、簽證費、工作契約費用、仲介服務費、護照費、取得警方證明費用、移工在印尼的健康保險費用、出境前健康及心理檢查費、輸入國要求的額外健檢費、印尼境內居住地前往搭機的費用及住宿費等12項費用,大約8~10萬元。
2. 印尼地方政府及提供訓練的機構負擔:移工行前訓練費;取得工作能力證明,這兩項費用。
之所以會引發雇主強烈反彈,大約有以下原因會衝擊不少家庭:
1. 台灣主要的家庭照護工是印尼籍,而需要被照護者又多是弱勢族群的重度失能者,這筆費用對於雇主是很大的負擔。
2. 擔心台灣雇主還沒聘到移工前,就要先付出8至10萬元;移工到台灣如果要求轉換雇主或者逃跑,雇主還得再付一次8至10萬元給仲介,才能申請新移工。
印尼政府提出這項政策的理由:
1. 移工因被超收高額安置費而陷入負債,追求更好生活的夢想被挾持、被剝奪,因此印尼政府為保護移工、照顧移工福利而依照印尼法律規定與設立。
2. 這項規定適用從事看護、保母、家務等工作及漁工等10項工作類別的移工,暫不適用受聘工廠的移工。認為這10類移工,主要因為他們是弱勢,最容易受剝削及暴力對待。
印隆自己聘用過二位印尼籍看護工,當時聘僱印尼籍比其他國籍九多了一筆15,000元的費用,第一位是自己要求轉換雇主(台灣法律從106年11月就規定可以自由轉換),所以雖然才過了一個半月,第二位到職時,還是要再重新負擔此費用。
目前印尼移工主要在馬來西亞、台灣、香港、新加坡、沙烏地阿拉伯及韓國等地工作,他們以前的確是喜歡來台灣;但現在他們很多嚮往韓國,因為薪資較高。還有政局穩定問題,他們是看印尼新聞,其實外國把台灣與大陸的關係報導的很緊張。
而關於「移工安置費」,印隆也有詢問過印尼看護,主要是仲介費用(印尼與台灣的仲介都有收)。有的是賣土地、金飾、牛羊等籌集費用,若無就必須透過仲介向銀行貸款,但還款時要加上高額利息。
至於印尼政府所說的,「從事看護、保母、家務等工作及漁工等10項工作類別的移工最容易受剝削及暴力對待」,就要看雇主了。人是百百款,移工也是百百款,各人緣分不同。不過台灣對於「看護、照服員」的觀念,的確要再加強,因為目前仍被定位為難以贏得他人尊重的工作,沒有很高的社會地位。而在僱用外籍看護的家庭中,不僅要照顧老人,還要照顧孩子和做家務。
其實「看護、照服員」,已是「護佐」等級,不應以「傭人」對待(印隆個人不喜歡「外傭」的稱呼)。近身照顧你的日常起居,幫你維護身體與環境的整潔,是不簡單的!即使是為了賺錢,也要感恩她們的付出!
如果我們對於「看護、照服員」的觀念能有所提升,或許這一塊產業會有更正向的發展,不但有許多國的移工想來任職,連台灣也可以培育自己的照護人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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