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2019/3/15時,印隆在台北慈院ACP特診(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),完成預立醫療照護,當時還花了三千多元,因為該特診尚未納入健保。
最近法友告知,自(2025)114年5月1日起,ACP擴大健保給付對象,符合下列任一適應症,且具完全行為能力病人,都能使用健保。
◎ 65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
◎ 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計畫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病人
◎ 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
◎ 輕度失智症(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 0.5至1分)
◎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5款公告病名
◎ 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收案對象
雖然立意良善,但要符合上條件且「具完全行為能力病人」,應該還是有限,但也很符合華人的生死觀,在老病時開始比較注意這類議題。
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是非常好的立法,願發心解脫生死的佛弟子們,能早日設定,當無常來到時,就可免除遺憾與無謂的醫療痛苦。
-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
◎ 「病人自主權利法」的實行與完成預立醫療照護諮商(2020012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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